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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电子方式 发布公司通讯之安排
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证券上市规则第2.07条, 大昌集团有限公司已采用 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。
相关详情,请参看以下文件:
致登记股东之通知信函 及回条
致非登记股东之通知信函 及回条